2008年10月30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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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费”赚得轻松 糊涂钱换来被诉
本报记者 朱乔夫 通讯员 马江领

  在余姚开刻字店的老汉陈某后悔之余至今还有点回不过神来——自己不就是帮别人办了家公司,怎么就成犯罪嫌疑人了?10月24日,年过半百的陈某、曹某老两口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被余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刻字店老板成了营业执照代办人
  今年4月底的一天,陈某夫妇经营的刻字店里来了周某、卢某(另案处理)等几个操外地口音的人。这几人和陈某夫妇说,他们要成立“余姚市爱邦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邦公司”),要求其代为办理营业执照,并提出会给他们800元作为代理费,另外公司营业执照办好后,公司的印章也将交由陈某的刻字店刻制。
  陈某心想,只要有资金,办理营业执照就是件跑跑腿的简单事,于是就同意了,并提出印章刻字要收取费用350元,对此周某等人也同意。按照周某等人的要求,“爱邦公司”由周某任法定代表人,股东是周某、卢某两人,注册资本100万元,两人各出资50万元。
  双方协商好后,陈某就开始工作,并先去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一切都在朝着陈某夫妇“轻松赚钱”的方向发展。

  “注册资本金也替我们先出了吧”
  到了5月初,企业名称核准下来了,接下来的事就是要正式办理企业营业执照了。
  而这时,周某、卢某却提出,他们一时拿不出注册资本金,问陈某是否可以代出。当时,陈某夫妇产生了怀疑,于是就问对方为何拿不出注册资本金。周某、卢某表示,他们有钱,但要买设备又进了货,实际已投入几十万元资金了,所以暂时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
  陈某夫妇看着周某、卢某“诚恳”的样子,又想着到时还能收些利息,就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双方谈好,100万元注册资本金全部由陈某夫妇代出,他们收取每天2‰的利息;注册费、验资费等由周某、卢某预先支付,他们先交1万元钱的预付款,最后执照办下来再和陈某夫妇一并算账,多还少补。
  接下来,陈某夫妇开始忙碌起代办执照的事情了:曹某负责到各部门窗口办手续,注册资本金的筹备则由陈某操作——这10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最后由陈某夫妇自筹的50万元和向朋友借来的50万元构成。
  5月7日,陈某来到某银行营业部,在周某、卢某两个人的临时账户上各存入50万元,并于当日办理了验资手续。
  5月9日,当“爱邦公司”的营业执照办出之后,陈某拿了刻好的全套印章到同家银行的营业部,以“爱邦公司”的名义买了一本转账支票,并填写了一张金额为100万元的转账支票,把“爱邦公司”银行账户上100万元资金本转到了自己的账户上。
  而陈某夫妇此举,已为其日后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被诉埋下了伏笔。

  赚了小利失了自由
  没几日下来,陈某夫妇一共赚了800元“中介代办费”,还收了6000元利息(其中3000元给了朋友,他们自己赚了3000元),另外还收取了“爱邦公司”的刻章费用350元钱。
  正当陈某夫妇觉得这笔生意做得很不错时,他们没有想到,周某、卢某等人利用“爱邦公司”进行诈骗活动,先后诈骗了不少单位、个人,案值68万余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陈某、曹某夫妇有虚报注册资本的犯罪嫌疑,遂于7月31日电话通知两人归案接受调查。
  真可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余姚检察院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现象在社会上并不少见,其造就了众多所谓的“皮包公司”,给正常的市场秩序带来了严重危害。因此,一方面希望交易相对方谨慎行事,以防上当受骗;另一方面主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督管理,力争杜绝虚假出资行为。